兩年半,剛好兩年半,好想見媽。
  
好多年沒有這樣大哭了。

  賓儀館都去了十次,埋葬儀式一次。醫院四次,為了看牽手的生母和照顧奶奶。
  
兩次過年跟聖誕節,三次生日,三十、三十一和三十二歲。
  
結了一次沒有家人跟任何朋友的婚。

  開始對自己和牽手失望透頂。
  
當然,我學會了做麵包,美國食物,種菜,也會洗衣打掃家裡。
  
當然,牽手會出去工作養家,盡量滿足一個家需要運轉的物品,修電腦很行。

  我什麼事情也不能做,不能開車沒有工作,不能自己去買東西,
  即使只是一包麵粉。
  
更沒資格要求去稍微遠一點的地方,常常連賣場或圖書館也到不了。
  
他什麼事情也不幫忙,明知我鎮日守在家,買買家裡需要的食物和東西,
  
遞給我一包又一包的物品,似乎說明,家裡的東西都帶回來了,
  
最好別要求去哪,我累了,今天,明天和後天都將會累,週末也是。

  他明天會很忙,嘆著大氣說將要跑來跑去的行程,我唯一需要在場的,
  只有到奶奶家吃早餐。
  
問要不要留在奶奶那邊,陪陪她。我拿起一片披薩,直接說不要。
  
他滿臉驚訝,我一向都喜歡跟奶奶或是婆婆在一起。

  是思鄉病,我想。

  一開始,只要可以離開家半天的地方,我都吵著要去。
  現在,對我來說都不重要了。
  
不論在哪裡,跟誰講話,看什麼節目或是讀什麼書都一樣。
  
家鄉的景象一直在心中擴大。我吃更多米,做更多麵,調味很多醬油,
  
一直想聞到爆蔥薑蒜的味道。

  牽手的披薩懸在空中,仍在等我回答。我盯著地板一口一口嚼著,要怎麼解釋呢?

  婆婆說,我就快要去工作了,要牽手快帶我去考駕照。
  
我只做了一個微微的表情,他們開玩笑說,我變成道地美國人不想工作啦。

  要怎麼解釋呢?兩年半,可以把什麼事情都有興趣的人,磨成一切都索然無味。

 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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